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素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坚持脱产安全培训和业余安全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队组在安全业余培训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
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区(科)技术主管是本区(科)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各队组技术员是本队组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必须根据要求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2025 年全员安全培训总目标: 1、在巩固全员安全培训全部达到初级工的基础上,中级工的比例要达到初级工的 50%,其中高级工的比例要达到中级工的 25%
2、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司抽考,及格率达到要求
3、月、季度安全培训目标及规划由各区(科)组织本单位所属各队,根据各单位职工在册人数制定,并上报安监处及相关部门,由安监处、教培中心监督考核
4、通过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素养
第五条、安全培训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确保全员安全培训目标的实现,矿成立全员安全培训领导组:组长:矿党委书记、矿长常务副组长:安监处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矿党委副书记、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工会主席、多经副矿长、后勤副矿长纪委书记成员:安监处、教培中心、劳资科、组干科及各单位分管领导第二章 安全培训的对象及形式第六条、安全培训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1、脱产培训:公司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主要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工人、住“三违”学习班人员和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
2、业余培训范围:六区(科)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的入井职工
分工:各队组书记是本队组业余安全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