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医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四条 仔细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加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第六条 结合医院的任务,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第七条 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第四章 聘用范围第八条 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第九条 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根据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第十条 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第五章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第十一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2.应聘人申请应聘;3.医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医院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医院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第六章 人员聘用与合同签订第十二条 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