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第附录 A
1 条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 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15g: 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 12 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 15 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05g: 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 注:1 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 2 上标*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2 条 河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20g: 第一组:廊坊(2 个市辖区),唐山(5 个市辖区),三河,大厂,香河,在南,丰润,怀来,涿鹿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15g: 第一组:邯郸(4 个市辖区),邯郸县,文安,任丘,河间,大城,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玉田,迁安,卢龙,滦县,滦南,唐海,乐亭,宣化,蔚县,阳原,成安,磁县,临漳,大名,宁晋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
10g: 第一组:石家庄(6 个市辖区),保定(3 个市辖区),张家口(4 个市辖区),沧州(2 个市辖区),衡水,邢台(2 个市辖区),霸州,雄县,易县,沧县,张北,万全,怀安,兴隆,迁西,抚宁,昌黎,青县,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