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巩固近年来我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粉尘涉爆企业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监管工作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宣教培训、推动技术改造、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全市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以粉尘防爆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准确核实粉尘企业作业场所人数及其基本情况,强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整治内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违规布设生产线、违规使用除尘设施、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行为
(一)建构筑物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干式除尘系统未法律规范采纳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除尘系统采纳正压吹送粉尘,且未实行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除尘系统采纳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纳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法律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法律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法律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