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交投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考核管理制度2025 年 3 月交投公交公司第三分公司考核制度一、总则为客观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员工岗位调整、奖惩和绩效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原则:(1)客观公平,以事实为根据;(2)绩效改进为主,考核奖惩为辅; (3)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2、管理职责(1)公司经理:负责全面掌控公司大小相关事务,负责重大事件的决策问题并负责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
(2)公司副经理:负责协助公司经理完成公司大小相关事宜,负责督导并考核公司下属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车队队长:负责管理车队科员及司乘人员,对车队科员及司乘人员进行考核
(4)车队副队长:负责协助车队队长完成日常相关工作,并督导司乘人员日常行为
(5)车队科员:负责分管车队安全、修理、服务等相关事宜,有义务督导并考核车队司乘人员日常工作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交公司三公司全体职工及司乘人员
二、考核的方式及评分标准1、公司职工的考核:(1)每人基础分为 100
00 分,工作的完成情况分为不符合(-5)、合格(0)、优秀(+5),逐项打分;(2)上下班时间及请假旷工
上下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基础分 5 分,旷工一次扣除基础分 10 分,请假不做处理,但每满两次算一次旷工
(3)工作违纪:工作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如工作时间上网、聚众闲聊等情况,根据情况每次扣除基础分 10 分,上不封顶
2、司乘人员的考核:考核方式采纳百分之评分标准(具体处罚项目见附表一),以季度为一个周期,将各线路各车辆建立一套系统的台账(附表二),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司乘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且台账中涵盖车辆该季度内的完成情况,如车次完成情况、车辆故障次数、安全事故次数及责任划分情况、日常违纪情况及处罚次数等
并且根据公交公司运营部各班的联合管理,针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