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律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二、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沟通、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严控接待事由
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 1)并报告分管领导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
严格接待审批
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 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公务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 3)
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
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
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
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 80 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 120 元/人(不含酒水)
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