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乐华美居建材有限公司文件 乐华美居财(产品)字〔2025〕4 号 2011 年 11 月 8 日 专卖店(超市)样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展厅样品的日常管理,促进销售,特发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直营专卖店(超市)及样品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权责:店经理(店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样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配送部负责样品变动的配送,产品部负责样品变动的监督审核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 店面样品的日常管理 1
任何人不可私自动用店面样品,使用人不管时间长短必须写申请单,经样品负责人和产品部经理签字,由信息部打单,方可取走
所有销售退货存放店内时间不得超过 2 日
店面不允许存放任何非展示产品(堆头除外),展示区样品位置空缺不得超过 2 日
店面样品不允许出现无价签、实物与价签不符、价签破损及摆放不整齐等现象
店面样品假如出现顾客损坏,应要求顾客予以赔偿,赔偿最低标准按标价5 折;若出现导购损坏,按公司规定赔偿;若出现非人为损坏,保护现场并上报事业部核实解决
严禁任何人私自拆卸、调换样品配件,样品配件丢失、损坏、不合格的,由产品部核价,由店经理(店长)负责赔偿
样品出现破损、划伤,店经理应填写《样品处理申请表》,报事业部核批,在本店处理销售,若破损严重,不能形成销售的样品,由店经理填写退库申请,由产品部和其他技术人员完成产品质量鉴定,报财务总监审批后,传信息部打单撤回
店面必须每天保持样品清洁、定期保养,如需保养物质或技术人员及时上报产品部,协助解决
9.财务部每月月底将组织盘点
第五条 店面样品的变动管理 1
店面样品的调拨(含上样、拆样、转借、样品处理申请)等必须向产品部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实施
专卖店收银员或店长(店经理)兼店面样品记账员,建立样品实物帐
专卖店样品的变动必须有相关单据(调入调出留存调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