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清算、注销的流程及说明一、清算、注销的必要性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清算、注销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 15 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清算、注销的内容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
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
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