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 供应商的准入实行各单位评审推举、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 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别物资除外)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加供应商评审、推举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准入管理第七条 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具有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 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