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岭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加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业务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此暂行规定。第二条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量,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量.公司需临时加班,员工无合理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三条 为更好的培育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实行加班提前申请的制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者,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第四条 本办法所述“加班工资”是指公司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领导的安排,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应由公司支付的劳动酬劳。第五条 在加班工资的核定上,要将工作时间与工作效率相结合考察,以鼓舞工作积极性为目的,兼顾公平原则和经济原则。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员工加班工资发生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加班的统计上报工作。第七条 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公司加班工资的财务审核与支付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秦岭生态保护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第二章 加班认定第九条 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常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双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1 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或因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2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3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4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5 倒班、值班。6 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第三章 加班申请和审批第十一条 各部门加班需提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计加班.2 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计加班。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表》,由综合办公室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