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赴以色列国特定行业短期工作佣合同(系以方提供文本,需根据中以合作协议做相应调整)甲方:以色列人力公司(简称雇主)人力公司名称:注册编号:公司地址:公司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姓名:以色列身份证号:公司职位:乙方:中国建筑工人(以下简称雇员)雇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国内联系人/与本人关系:联系人电话:1、序言:鉴于以色列雇主作为人力公司依法获得营业许可,雇佣外国建筑工人为劳务接收方从事建筑工作,劳务接收方是获得营业许可的建筑承包商;鉴于雇员声明身体健康,身体和心理均适合从事建筑行业艰苦的劳动,包括严寒酷暑、高空作业,也未患有任何疾病或者有任何影响其在建筑行业艰苦劳作的情况;鉴于雇员声明其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并具有建筑行业工作所需的经验和知识来从事专业工作;鉴于雇主希望雇佣从事以上职业的建筑工人,方式是使雇员为获得营业许可的建筑承包商即劳务接收方进行工作;鉴于雇员声明其已做好准备并愿意根据雇主的要求为各个劳务接收方从事建筑行业的上述工作,并勤勉合理地遵循已授权的工地上的领班或代理商的指示,每月建筑工作最低时间为个小时;鉴于雇员已经同意根据协议的要求向以色列使馆申请进入以色列工作的签证或工作许可证;因此,双方在此声明,同意并规定以下事项:2、引言:a以上序言以及包括的声明是该协议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b雇员应该以建筑工人的身份被雇佣;c雇员同意在该协议实施期间,其雇主将是其唯一雇主;d雇员声明在该协议实施期间,其不会以雇员和独立承包商的身份为以色列其他的单位工作,即便是在工作之外的休息时间或者是假期期间,而且其也明白如果为其他单位工作则是违反了该协议,也违反了签证和工作证的要求,这将导致其被驱逐出境
e工作开始日期:自雇员到达以色列之日起实施
f工作结束时间:根据雇主所获得的营业执照允许其雇佣外国建筑工人的持续效力以及以色列政府颁发给雇员的签证和工作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