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1、发包人:发包人是项目的执行单位和法人,全权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事宜
本合同发包人是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2、承包人:指其投标被发包人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的投标人
3、合同:指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标通知,合同协议及其他在中标通知和合同协议中指明包括的文件
4、开工日期:合同约定日期
5、完工时间:是指合同中规定的,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的时间
6、竣工时间:是指合同中规定的,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
7、合同价格: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作得到的支付价款总额
8、合同法律: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9、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则按下列解释顺序:(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5)招标文件(6)技术条款(7)图纸(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二、招标人责任(1)提供种植土(2)图纸、文件的提供和保管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套施工图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合格后返回竣工图一套
三、承包人的责任1、现场考察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对施工区域的自然情况包括气候、水文、土质、交通条件以及与绿化工程有关系的诸多因素作认真的现场调查,投标书应被认为是上述考察为基础
2、履约担保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现金(人民币)作为履约担保
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在承包人根据合同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合格至养护期满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
此担保应在养护期满一年并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承包人
4、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图纸正确施工
5、遵守法令和规章(1)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