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法律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 XXX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三、职责(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四、管理要求(一)奖励分为五大类:1、嘉奖;2、记功;3、记大功;4、调薪 ;5、晋升。1.1 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1.1。1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1.1。2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1.1。3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1.1。4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1.1。5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1。1.6 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1.1.7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2。1 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 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 300 元。2。1.1 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2.1.2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2。1。3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2.1.4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2。1。5 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别行为者;2.1.6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2。1。7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2.1.8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2.1.9 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别功绩者;2。1。10 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3.1 记大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 5000 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 800 元。3。1。1 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3.1。2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