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广东博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管理,合理确定员工薪资待遇,体现公司薪资的激励作用,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薪酬机制,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进展,依据国家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总助、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公司各部办负责人,以及董事长确认的其他可以享受年薪的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 年薪制员工的薪酬结构第四条 实行年薪制员工的总体薪酬结构如下:方案一、薪酬总额=岗位年薪(底薪+绩效年薪)+年终效益奖金+项目利润提成(1) 岗位年薪
其中底薪占 8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占 20%,年终据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
(2) 年终效益奖金
公司总经理完成或超额完成此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利润额目标,对于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人员进行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提取比例及分配比例参照公司总经理个人年度目标责任书执行
(3) 项目利润提成
公司总经理在一年内不能完成的经营项目,待项目完成后根据经营项目获得的净利润给予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人员进行的利润提成奖励
具体提取比例及分配比例根据公司与总经理任期合同约定执行
方案二、薪酬总额=岗位年薪(底薪+绩效年薪)+年终效益奖金(1) 岗位年薪
其中底薪占 8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占 20%,年终据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
(2) 年终效益奖金
公司总经理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利润额目标,对于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人员进行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提取比例及分配比例参照公司总经理个人年度目标责任书执行
方案三、薪酬总额=底薪+绩效年薪其中底薪占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