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包销合同甲方:乌兰察布君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一、基本资料1、乙方产品必须按照甲方所需要的提供的对于石材的从原料的标准以及所产生的相关产品的规定进行生产
甲方若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乙方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可靠
如有变更,过期,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有效文件,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1、甲方给乙方提供所需要产品的生产要求和质量规格,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定期将本合同约定的包销产品送交有检验能力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
三、产品价格要求及有效期限1、合同有效期: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确定包销产品的供货价格为四十七元RMB每立方米(不含税),运费为壹元每公里,运费税票由乙方提供
如甲、乙双方需进行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协商后方可调整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价格应甲、乙双方要求可以每年经双方协议制定
四、排除竞争及保密要求1、在本合同有效期或延续期间,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2、在本合同期限内及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后,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泄露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订货、交货及验收1、甲方根据该协议给出乙方的全年的目标总量,乙方确保提交的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数量
2、乙方负组织运输工具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甲、乙双方在甲方下生产通知的同时,甲方同意关于保证金的事宜与乙方进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1、甲方首次订货采用甲乙双方的协商的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在项目开始初期生产五万立方米的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作为初期储备原料,以此为界,甲方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