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及假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行为,明晰员工权利与义务,使考勤及假别法律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 原则1、据实记录原则:考勤记录人据实记录,审核签字人按规定审核
2、工作首位原则:考勤以完成工作为前提,休假时要提前将工作进行安排或移交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东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办法第四条 作息时间1、员工实行每周工作 5 日制,按要求实施值班安排
2、基本的作息时间:(1)夏季作息时间(5 月 1 日至同年 9 月 30 日):上午 8:00~11:40;下午 14:30~18:00
(2)冬季作息时间(10 月 1 日至第二年 4 月 30 日):上午8:00~11:40 下午 14:00~17:30
(3)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可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 考勤办法1、单位每日用考勤机进行考勤记录
每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共四次
2、未在上班以前打卡者,视为迟到(特别情况除外);在下班以前打卡者视为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分别扣20 元工资
3、如因特别情况未能按时打卡,比如因公外出,因公未能及时返回的情况可写明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4、无故不打卡、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旷工扣日工资的200%
第三章 休假第六条 各类假期批准权限1、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 2 天(不含)以上由基地领导最终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主管以上请假经管委会主任签字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请、销假手续1、员工请假,提前 1 天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单》,按准假权限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方可休假
如确因事件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按规定程序请假者,必须开始上班时间后一小时内致电准假人,并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2、请假员工在休假前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