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秩序,法律规范公司基础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除高层以外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各自所分管范围中层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
办公室是公司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责任部门
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4
1 工作时间4
1 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上午 8:30 至 12:00 点,下午 14:00 至 18:00 点
2 因季节变化作息时间随之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 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2 考勤管理4
1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机(指纹)管理制度
2 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暂定为每天两次指纹考勤):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 8:00—9:00 点,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 18:00-18:30 分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原则上应先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部门领导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部门领导签字的补签单到办公室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3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记为请假
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公司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 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达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5 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0 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 10 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 10 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 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 30 元;超过中午 12 点未有任何考勤记录的记为缺勤一天,按本人当日工资的 2 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