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公司职能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能部门年度考核机制,促进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增加奖惩的合理性,提高部门工作、管理、协调、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能部门考核分为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第三条半年考评总分 100 分,其中,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30 分,党风廉政及宣传工作 10 分,劳动纪律 10 分,成本控制 20分,综合管理效能 15 分,协调服务 15 分。第四条年度考评总分 100 分,其中,共性目标 55 分,特定目标 45 分。共性目标考核分别为:安全管理 3 分,“四标一体”3分,财务预算执行 3 分,党风廉政 3 分,新闻宣传 3 分,综合管理效能 20 分,协调服务 20 分,考核细则由考核责任部门制定。特定目标为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及团队建设情况。第二章考核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立职能部门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班子成员组成。负责考核办法的审定,负责对部门综合管理效能、年度特定目标的考核打分,并讨论决定部门年度考核加减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考核制度的贯彻执行,半年和年度考核的实施、统计、汇总、通报、奖惩工作.第三章半年考核细则第六条月度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及宣传工作、劳动纪律、成本控制、综合管理效能、协调服务为七月初进行半年考核打分。第七条月度工作计划(30 分)1、考核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2、评分标准:部门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次月工作计划每月 25 号前上报综合办公室.未按时上报者,扣 2 分/次;未完成工作计划者扣 2 分/项;月度计划内容、进度、责任不具体,扣1 分/项;所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与实际不符,扣 2 分/项.第八条党风廉政及宣传工作(10 分)1、考核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2、评分标准:每月进行检查统计次,党风廉政工作满分 5 分,出现不良情况即得 0 分.宣传工作基准分 5 分,每提交一份宣传稿件加 1 分,或对宣传工作做出贡献加 1-2 分。第九条劳动纪律(10 分)1、考核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2、评分标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迟到、早退扣 0.5 分/人·次,无故缺勤扣 1 分/人·次.第十条成本控制(20 分)1、考核责任部门:财务部、经营部、综合办公室2、评分标准:每季度对各部门差旅费、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经营费用、工资总额等进行一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