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了两类人力资源:重要人力资源、普通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构成及管理
第三条 公司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
鼓舞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进展,同时共享企业进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二章 普通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第四条 公司薪酬体系由岗位工资、工龄与学历补贴、业绩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确定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加工龄与学历补贴构成标准工资
(二)工龄与学历补贴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和员工教育付出所给予的一种补偿
工龄与学历补贴按月发放
(三)业绩工资业绩工资根据企业超额奖兑现情况由企业制定分配方案,业绩工资一般在年终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奖金是指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奖金可以在任何时期发放
(五)福利是指公司对员工在公司成长或进展过程中贡献的回报,同时也为鼓舞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而设立的增收项目
第三章 重要人力资源的薪酬体系第五条 重要人力资源的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与学历补贴、业绩工资、福利补贴等构成
第六条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由公司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不同岗位在企业中的相对价值确定
公司聘任的专业职务人员的岗位工资一般为:高级专业职务比照公司副总经理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公司部门经理工资标准确定,初级专业职务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特别专家的岗位工资标准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年终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兑现
第七条 业绩工资公司根据年终考核汇总结果,制定重要人力资源的业绩工资分配方案
第八条 福利补贴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重要人力资源的福利补贴方案
第四章 普通人力资源——营销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