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督,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保证财务工作流程的良性运行,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要求:监审人员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依据《会计法》及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进行监审;监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必须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必须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同时要求具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等职业操守
第二条、监审人员职责:1、依据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对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等业务进行事后核查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严格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负责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全面核查
4、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和数据的监审工作
5、负责对各种与财务相关的印鉴、印章的报管及使用情况核查
6、负责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监审人员工作权限:1、监审人员在进行监审业务时有权调阅相关的会计报表、账簿、档案等
2、对于发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问题,有权要求会计人员限期整改,并把监审结果上报总经理
3、监审人员发现重大问题及疑问时,有权要求经办人提供相关的原始凭证,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情况
4、参加公司的现金盘点、固定资产清查、物资材料盘点等工作,调查有关业务事项
5、有权建议修订完善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保证相关制度的适用性、可行性、严密性
第四条、监审工作内容:1、对原始凭证的监审:1
1、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位等是否正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相关主管或领导的签名,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