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守则1、 各级监理人员应按“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仔细履行职责;2、 积极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标准、法律规范、规程,仔细执行工程合同,履行监理服务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3、 提高思想素养,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和制度;4、 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素养,监理能力和管理水平;5、 自觉接受公司领导,服从分配,服从调动;6、 任何时候不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监理业务;7、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构配件、设备及材料;8、 不同时在两个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单位和供应站兼职;9、 不得泄露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机密,以及参建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10、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和礼金;11、 坚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各项监理工作;12、 仔细落实巡视和旁站制度,杜绝漏检、错检、误认、工程监理失控,而造成工程返工的监理责任事故
监理人员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严格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2、负责和主持监理部的监理业务工作,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
3、解释和纠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地方
4、根据监理合同的授权,初步审查、批准和签认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单价调整等报告
5、主持工程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6、签发支付证书、月进度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等
7、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处理
8、模范遵守并贯彻实施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9、接受业主单位、设计单位、质检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社会监督
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根据合同文件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