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租赁协议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坐落地址位于息烽县永靖镇阳朗村黄沙坡。租赁物为甲方已建内圈舍及承包土地、现有水、电、路。甲方原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第二条、租赁期为 6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养殖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在租赁期内,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缴纳期限 1、租金每年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15000。00),乙方若需续租第三年为贰万元,以后每年按 10%递增。 2、租金缴纳时间: 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时违约而不租赁甲方养殖场,该租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结束为止。 3、租金的缴纳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四条、租赁财产1、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无由乙方承担。租赁财产包括:水、电、路、土地、围墙、圈舍、工作房、现有设备、围墙内果树等.2、甲方将养殖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圈舍,乙方不能新占地建物。3、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第五条、出租方式与承租方的变:1、租赁特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应书面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租赁同产所有权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后果的义务。3、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将养殖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第六条、双方义务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养殖场交于乙方租赁使用。2、租赁期间水电费每月由乙方预存入甲方账户.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3、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场中可以出现的治安等一切问题。4、乙方在租赁间应保证原场区绿化面貌,做好租赁物整体和局部的卫生干净工作,乙方不能损坏砍伐养殖场内的果树,人为造成损坏须赔偿。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养殖场作为乙方养鸡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