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推举奖励方案(试行版)一、目的 为了拓展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增强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鼓舞在职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公司引荐各类人才,公司特制定此制度奖励为企业招贤纳士做出贡献的员工,使招聘工作更为有序、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以下人员除外: 1、 人事行政部与招聘相关的岗位人员;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推举不适用此制度. 三、操作流程: 1、人事部定期向员工公示目前正在招聘的岗位; 2、推举人依据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职位要求将被推举人的简历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人事部或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推举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推举人+推举职位; 3、员工依据公司招聘岗位的要求,推举人选给人事部,人事部做好登记工作以备查; 4、人事部在收到推举简历后,将候选人纳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简历筛选、预约、面试等环节;公司人事部及相关用人部门组织进行面试,确定是否录用; 5、候选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入职且试用期考核结束并顺利转正后,则视为推举成功,推举人可向人事部申请“内部推举奖金”。 四、推举奖金发放标准1、被推举人为非销售人员,人事部将在被推举人顺利通过试用期之后,按内部推举奖励标准向推举人发放第一部分奖金,即奖金总额的 40%;在被推举人入职满半年后仍在职并表现良好,向推举者发放奖金的另外 30%;在被推举人入职满一年后仍在职并表现良好,向推举者发放奖金的剩余 30%。倘若被荐人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则不会向推举者发放奖金,奖金发放时,推举人与被推举人必须在职.2、被推举人为销售人员,人事部将在被推举人顺利通过试用期之后,核算被推举人试接下来一年的销售业绩提成,根据被推举人的薪资(不含底薪)3%作为推举人的奖励,连续领取 12 个月,奖金发放时,推举人与被推举人必须在职。3、非销售类(不分职级)推举奖励总额为 800 元/人,分三次付清,试用期转正后发放400 元,满六个月再发放 200 元,满 12 个月再发放 200 元.4、年度内部介绍评比:员工每介绍 1 人入职工作满 1 个月,给予介绍人 1 分的积分;满3 个月,给予介绍人 1。5 分的积分;工作满 6 个月,给予介绍人 2 分的积分;工作满 9 个月,给予介绍人 2.5 分的积分;工作满 12 个月,给予介绍人 3 分的积分。员工全年度总积分达到 10 分,即有资格参加年度内部介绍评比.总积分第一名,奖励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