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多快好省地进展农村电力事业,提高农村低压电网和用电装置的设计、安装、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 2 条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 380 伏及以下的农村低压电网和用电装置
第 3 条 各级农电部门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社队管电干部和农村电工,都应仔细学习,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 4 条 对遵守本规程有显著成绩的农电工作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农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章 配电装置第一节 一般要求第 5 条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应设置专用的配电室(箱)
排灌专用配电变压器的配电装置可安装于机泵房内
第 6 条 配电室应靠近变压器
室内走道一般不小于:盘前 1
5 米、盘后 0
8 米、侧面 0
第 7 条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宜装设角电保安器
第 8 条 配电箱的安装高度,箱底对地面距离一般不小于 1
2 米,进出引线应套保护管
第二节 配电室(箱)第 9 条 配电室进出引线,宜采纳地埋线
架空引线一般采纳绝缘导线,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 2
导线支架应用不小于 40×40×4 毫米的角钢或 60×60 毫米的方木
导线穿墙时,穿墙部分应套绝缘管
第 10 条 配电室(箱)进出引线的导线截面,应地线的允许载流量选择
进线的负荷电流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 1
3 倍计算;引出线的负荷电流按分路最大工作电流计算
固定在配电盘盘顶上的裸铝母线,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
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0 毫米
第 11 条 配电盘盘面应光滑并涂漆,框架牢固
盘上设备排列和配线应整齐美观
开关应垂直安装,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相序应一致,各分路标明路名称
第 12 条 配电盘上的二次回路,应采纳绝缘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