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景山村“农民夜校”老师考核办法为提高农民夜校老师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老师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评价老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指标主要考核教学方式、表达能力、教学效果、总体评价等 4 个指标。二、考核方式每次授课结束后,夜校统一发放授课老师满意度测评表,由参训学员对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授课老师本课题的得分,经授课老师确认后进行公示。三、考核标准每一项考核指标设“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考核指标测评为“优”等次计 25 分,“良”等次计 20 分,“中”等次计 15 分,“差”等次计 10 分.四、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相结合,按授课老师总数的 5%—10%评定优秀。对“优秀”老师进行表扬奖励,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经济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丹景山村“农民夜校”学员积分与星级评定办法 为激发农民夜校参训学员的学习热情,提升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方法1。学员每参加一次培训获得积分 1 分. 2.学员在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参加活动表现优秀的每次获得积分 1 分. 3.学员在培训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 0.5 分。二、积分运用1.与星级评定挂钩。年终积分在 8 分以下的不加星级评定。总分在 8-12 分的评为一星级学员;13-17 分的评为二星级学员;18—20 分的评为三星级学员;21-23 分的评为四星级学员;24 分以上且全勤学员评为五星级学员。 2.与物资奖励挂钩.一星级学员奖励食盐一袋;二星级学员奖励洗衣粉一袋;三星级学员奖励土鸡蛋 20 枚;四星级学员奖励大米一袋(10kg);五星级学员奖励食用油一桶(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