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苑农贸市场承包合同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双方权益不受侵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市场地点:*****农贸市场。二、承包期限为年,从 20**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三、承包金额每年 40000 万元(肆万元整),分两次(1 月 1 日和6 月 1 日),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财务缴纳,逾期缴纳加收滞纳金每日5%。四、市场由乙方负责经营,自负亏盈,按规定标准合理收费,不得乱收取费用,接受甲方的监督。五、乙方有序管理市场,保护好市场公共设施,在承包期间出现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恢复原样。六、保护市场清洁卫生,每天坚持清扫两次卫生,如各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中卫生不达标,对物业考核工作造成影响和考核,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损失.七、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行承担在市场所产生的劳动纠纷、行政纠纷、治安事件及债权债务等等责任和费用。八、乙方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商品、车辆停放有序,保持人行道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乙方负责将市场门口二十米范围内乱摆摊位人员清理到市场内法律规范管理,由甲方进行监督。九、在承包期间,甲方乙方不得将市场随意转包给第三方,随意转包给第三方,追究转包方责任。遇不可抗力之情况,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十、因工作需要,本合同属甲方让利乙方特别合同,如乙方承包人离职甲方工作单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十一、本合同暂定壹年,在期满一月前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十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20000 元(贰万元).十三、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