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1.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防止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1.2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仔细组织实施。 1。3 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1.4 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1。5 施工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1.6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应本着 3R 原则,即减少原料(Reduce)、重新利用(Reuse)和回收利用(Recycle),“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进行处理和预防. 1。7 请各施工单位严格根据本措施的要求执行,仔细落实,保护环境,文明施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2。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需按施工要求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实行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需平整夯实。2。2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如需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必须做好相关防止扬尘措施后,方可施工. 2。3 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2.4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需实行密封措施,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提前适量洒水,并及时清运消纳。 2.5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实行覆盖措施。 2。6 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需做好防遗撒、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洁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2。7 施工道路铣刨作业时,采纳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拌合,采纳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2.8 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需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2.9 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茶炉,炊事炉灶及冬季取暖等尽量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10 拆除旧有和较大临时建筑时,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