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公差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法律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永胜集团全体员工外驻出差、项目工作、培训学习、 品牌沟通等差旅费用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法、有效的交通费用及其他各种补贴、开支费用
第三章 定义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用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岗位固定地点到异地处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 职责第五条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勤管理部门
第六条 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差旅费资金计划及报销审核部门
第五章 程序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1、差旅费用原则上实行预算控制、定额管理,按级审批、凭单报销
公司制定食宿标准,依据标准凭票报销;若因业务特别需要其住宿费超出标准的, 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按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2、员工出差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控制交通成本,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3、差旅费费用标准按职级和不同地区划分(参见附表),员工出差、外出工作、 学习期间费用报销标准:A、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到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差旅费标准:(1)报销往返公交车票,交通补助 5 元/人;特别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 10 元/人
(2)自备交通工具外出到辉县、新乡市办理公务的,给予交通补助 5 元/人;特别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 10 元/人
(3)乘坐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列入部门车辆费用中进行核算
(4)乘公司车辆外出办理公务的,不享受交通补助、不报销往返路费
B、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单程 150 公里以内( 除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之外)当日返回者,长途交通费用实报实销,给予餐补40 元/人/天,不再享受其他补助
C、行政管理人员到省内外其它地区出差:出差地标准(元/天)中层(含副职)一般员工省会和一线城市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