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料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法律规范化管理,法律规范采购工作,保障搅拌站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材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工程项目使用材料、物料(设备)采购时,计划、审批、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均以制度处理
本管理制度所指大宗材料、物料:砂、砖、水泥、混凝土、机械设备及配件、电缆线等
第三条 职责划分1、机料部负责对各材料、物料的价格询价、采购、入库保管工作;2、采购员对计划单的质量、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3、财务部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4、采购合同条款必须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上报项目经理及公司进行签字审核;第四条 原则1、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
2、对于常常性采购或批量进货的,按采购流程进行
第二章 采购(计划)审批第一条 采购计划的制定1、材料、物料的采购执行先计划审批,后采购的原则
大宗材料应在计划应在实施前不少于 10 天前提出,批量进货的材料不少于 3天提出,应急性材料由材料员统计后上报项目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事后二天内应补齐相关手续
2、采购的大宗材料,由机料部提出采购意向申请,确保材料物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以报公司总经理确定供应商
第二条 询价、比价和议价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2、采购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3、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核对、对供应商报价、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最优供应商保证采购的材料符合公司实际采购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