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分包外协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规范分包外协管理,明确分包外协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和内容,增强院的项目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保证项目质量,维护院的经济利益和经营信誉,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所称的“分包外协方”(以下称“分包方”)是指:签订并履行合同,为院方提供人力资源、仪器设备、技术服务和劳务的项目分包方和技术合作方.1。3 分包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1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勘探、化验、测绘和非主体部分设计的分包外协;1。3.2 以院为主体的设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外部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合作;1.3。3 采纳外部有关组织或个人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包括聘请外部专家对院有关项目或有关专题的咨询)。1。4 总包合同中业主有限制条款或明确规定的,分包前应征得业主同意。2 分包管理体系2.1 院领导负责事业部分包项目的审批与整体管理工作。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及各事业部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分包方的选择、审核;合同的订立、会签、审查、变更等;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等相关具体工作。2.2 对分包方管理实行院方全面掌控、院属各部门具体实施的二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保障分包外协体系的有效运行。2。3 各层级管理职责2。2。1 院、部门职责院方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管理机关有关项目分包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部负责制定公司分包外协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和检查事业部分包外协管理工作;负责合格分包商名录的统计、更新、发布工作.市场部负责分包合同管理、分包方授权管理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分包款项清结等工作;各部门在院方领导下不断优化现有制度办法,保证管控力度的同时尽可能简化流程,提高效率。2。2。2 事业部职责制定适用于本事业部的分包外协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履行程序;审核分包立项和分包合同,严格管理分包的实施;建立分包商台帐,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所属项目组的分包实施工作;收集项目组对分包商的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上报分包商评价表,转发合格分包商名录。3 分包基本要求3.1 分包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转包、层层分包,且分包的部分不涉及院方的任何核心技术及商业机密。3。2 分包方的基本要求3。2.1 分包方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所承包项目的能力;3.2.2 分包方必须持有符合项目实施需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