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操作法律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别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
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
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
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
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
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
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
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
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