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处理人社领域信访投诉请求九 项 途 径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年 7 月 21 日修订 分类处理人社领域信访投诉请求九项途径目 录 一、调解仲裁途径(人社局劳动仲裁院 老劳动大厦 13 楼电话:2118860) (一)劳动人事关系 1。事项:确认和解除劳动关系,解除人事关系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聘 (任)用合同 2. 事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3。事项:履行集体合同争议 4。事项:履行聘任合同 5.事项:履行聘用合同 (三)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 二、劳动监察途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老 劳动大厦 12 楼电话:8826733) 1。事项: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事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事项: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事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事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7.事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事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9.事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10。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行政复议途径(市法治办 市政大厦西侧 4 楼、市人社局法规科 人社大厦 705 室 电话:2118968) 四、申诉途径 (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焦作市公务员局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1。事项: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 2。事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录用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3。事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 五、信息公开途径 六、再次鉴定途径事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人社厅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 电话:69690170、69690171) 1.事项: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 七、举报途径 (市人社大厦 市人社局 电话:2118999) 1.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