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内、对外投资的管理
定义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销售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猎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
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1 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原则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2 对外投资项目应由集团公司负责,除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外,各子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对外投资
3 公司投资部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公司的决策,负责项目从考察、投资、管理,直到投资退出实行一体化运行
在公司未正式通过信息披露渠道披露该投资项目信息前,公司投资部负有对该项目信息保密的责任义务
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5
1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2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进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影响公司进展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