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氢站管理制度1 目的为法律规范制氢站区域安全管理,保证危险区域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制氢站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制氢站设施的维护管理
3 制氢站出入管理办法3
1 公司所有人员进入制氢站,必须经主机运行部分管领导同意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入制氢站,必须经主机运行部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 进入制氢站前,必须先对身体携带的静电完全释放
3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制氢站
4 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制氢站
5 进入制氢站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姓名、事由、进入时间和离开时间
6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制氢站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制氢站
8 严禁携带油脂和油类进入制氢站
9 进入制氢站前必须关闭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工具
10 严禁机动车、电瓶车等驶入制氢站
11 进入制氢站严禁穿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服
12 进入制氢站严禁穿带铁钉的鞋
13 进入制氢站严禁携带非防爆型带电工具(如电筒等)及非防爆型电器工具(如电吹风等)进入制氢站使用
4 制氢站安全管理规定4
1 任何人员进入制氢站必须遵守《制氢站出入管理办法》,必须接受当班人员交代的安全注意事项;进入制氢站后必须在值班人员的带领和监督下进行活动
2 制氢站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值班人员应对制氢站设施进行定时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每年应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牵头,对制氢站进行两次年度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部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以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是否健全和起到应有的作用;消防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设备的运行、检修、控制系统的记录是否完整;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4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