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一、工程概况:1、建筑面积约 116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室内外装修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 167号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为 11607
52m2,局办公楼主楼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局部十五层,建筑高度 52
7 米;标准化院地上七层,建筑高度 29
4 米;办公楼主楼为框架结构,标准化院 1-5 层为砖混结构,6—7 楼为框架结构
工程施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同时还包括楼内的给排水、采暖、电气照明、窗帘、直饮水系统、管线预埋预留
该工程在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对窗户、暖气等拆除、重新改造装修,并对楼内弱电、综合布线、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和房屋内配电系统进行改造,估计总投资为 4500 万左右
2、工程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为合格,施工总承包方为南通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3、开竣工日期:本工程投标文件要求2025 年 12 月 26 日开工,2025 年 7 月 30 日竣工,工期日历日 238 天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际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7 月——日二、质量评估依据(一)本工程已审批的施工设计图及设计文件(二)国家和新疆关于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三)部分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法律规范及技术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法律规范》GB5021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9-202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03—20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国 家 最 新 颁 布 十 项 强 制 性 标 准 ( GB1850—1858—2001 和GB656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