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采购及管理规定为了使公司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采购及管理法律规范化、有序化,同时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有效降低公司成本,杜绝浪费为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购程序1
常用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综合办每季度进行购买,各部门指定人员统计每季度部门需求,于每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填写申购单(见附件 1),报综合办进行汇总并统一通过招商局办公用品采购平台采购
急用零星物品由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及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尽快购买
各部门申购物品需计划并按需购买,购买数量不得超出附件 2 中领用上限
附件 2 中未涵盖物品,如确实需要,由申购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经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
二、物品发放1
各部门申请采购的物品,综合办进行登记并一次性发放至部门,所有费用也一次性计入部门当月成本中;2
附件 2 中申购数量只限定各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的领用上限,具体发放时部门内可根据人员需求对数量进行调配;3
各部门所采购的物品由部门自行管理和发放,要求部门人员领用时严格进行登记,以便将费用均摊到个人,每年底由综合办统计出各部门及人员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三.物品管理及回收1
劳保用品及办公用品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方式,各部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综合部为各部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见附件 3,各部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物品的情况,员工在领取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别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物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综合办负责统一分类保管
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公司发放给个人的物品必须退还公司综合办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