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讨论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