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加油站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法律规范加油站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维护等程序,提高设备设施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加油机、油罐及管线、液位仪、中控系统、报警及监控系统、配电系统、照明及电器线路、防雷防静电装置、消防器材、办公设备、计量器具、维修工具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水泥场地、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围墙、绿化设施、罩棚等
第四条 本办法主要对设备设施的管理职责、一般要求、维修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及租赁加油站,控股加油站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加油站管理处职责:(一)制定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规定,法律规范设备设施管理
(二)建立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
(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加油站设备设施使用、运行和维护的专项检查
(四)监督指导地市分公司做好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地市分公司职责:(一)制定加油站设备设施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加油站设备技术档案
(三)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选择维修队伍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加油站设备设施的维修审批,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加油站设备设施的报废、更新以及内部调剂等工作
(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加油站设备设施使用、运行和维护的专项检查
(七)监督指导加油站做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 加油站职责:(一)加油站经理为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管理台帐》和《加油站设备及工具维护记录》,配合地市分公司做好设备技术档案
(三)妥善保管并组织实施加油站内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工作
(四)按规定对设备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做好运行及检查记录
(五)组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