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25〕90 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25〕18 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开或减轻事故损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 2000 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仔细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25〕90 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