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荫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一、管理目的为法律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使用、领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损害特制定本规定:二、管理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入库验收、发放、回收与员工辞退结算管理。2 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3 劳保用品在使用中不得私自涂改其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当做工具等替代品使用.4 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法律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5 调离、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对配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防护眼镜、防护连体衣、耐酸碱胶靴、电焊手套、加厚劳保手套、劳保帆布手套、耐酸碱手套、挂胶手套、5KV 绝缘鞋、防砸鞋、防尘防毒面具等。三、相关职责3。2 生产车间负责根据岗位性质申报劳保用品计划报至安全办公室。3。1 安全办公室负责将车间申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汇总,经各级领导签准报至采购部。3。2 采购部负责接收安全办公室申报劳保用品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采购计划。3.3 安全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到货的验收及发放。3。4 安全办公室负责员工辞退或其他离职情况下的劳动保护用品上交及扣款的登记。3.5 人事管理岗组负责离职辞职员工等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扣款。四、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及回收1、对工作服的折旧及上交设定以下规定。1。1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三个月内,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1.2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六个月内,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50%的工作服成本费.1。3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20%的工作服成本费。1。4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满一年及以上的,辞职时不用缴纳成本费.1。5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清洗洁净,折叠整齐后交于公司安全办公室,办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