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入库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及时、有效保证公司施工生产任务劳务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储备对象劳务队伍储备的对象是具有法人资质企业的单位或隶属于本企业派遣的劳务施工队伍
第三条 基本原则公司项目施工所需劳务队伍,必须从公司队伍储备库中选择
库外队伍不得进行合同洽谈工作
劳务队伍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考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入库
第二章 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 管理组织公司成立劳务队伍入库储备管理组,负责劳务队伍考查、入库及储备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理组构成管理组构成如下:组 长:副总经理(生产)组 员: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主管领导第六条 劳务队伍管理办公室劳务队伍入库储备管理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劳务队伍入库储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劳务队伍入库选用与评价第七条 基本程序队伍信息收集队伍考查队伍入库队伍推举进入劳务队伍管理程序第八条 队伍信息收集公司工程管理部可通过内部推举、队伍自荐或其它方式收集劳务队伍信息,选择一批重合同、有实力、守信誉的劳务队伍进行储备
推举人员或项目部推举队伍,或劳务队伍自荐时,应填写《劳务队伍推举表》(附表 1),列明队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队伍特长等内容,作为入库备选队伍的考核对象
项目部应将有意与我单位合作的库外劳务队伍,及时或提前通知公司工程部
公司所有员工均可向公司工程部提供队伍信息
第九条 队伍考查1、考查工作的组织项目部推举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或公司计划推举至项目部的库外队伍,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共同进行队伍考查工作
发生特别情况,工程部无法现场参加考查工作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通知项目部进行劳务队伍考查
其它方式收集的劳务队伍,由公司工程部进行队伍考查工作
考查结束后,考查组应填写《劳务队伍考察表》(附表 2),工程部长、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考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