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本条例
2 管理范围本条例适应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检查管理、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安全环保要求、危险作业审批管理、临时电源线的管理、化工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安全事故分析与处理、环境保护管理等
1 办公室3
1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
2 负责组织对机械动力及压力容器、电器、起重机械、生产区内机动车辆等特别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与鉴定
3 负责组织厂房、建筑物等的安全状况检查
4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5 负责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使用期限,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6 参加“三同时”项目的方案审查和竣工的验收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技改项目的全部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及手续的办理
7 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与监督检查工作
8 负责监督检查环境治理设备的使用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维修
9 负责职业卫生及职业病的预防、防治及日常管理工作
10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工伤事故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11 负责消防器材与设施的完好程度及重点要害处的消防安全状况的工作
2 物资部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工作
3 其它单位3
1 各单位仓库和生产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归属单位负责
2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环境治理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3 班组设立兼职安全环保员
4 员工安全守则3
1 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2 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戴工作服,按要求正确使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