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 动 合 同甲 方 : 北 京 宏 信 励 恒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北 京 宏 信 励 恒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电话:010 - 53328200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光华长安大厦7 号1 座705 甲方: 北京宏信励恒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光华长 安大厦 7 号 1 座 705 电话: 53328200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非农、农业): 进入甲方工作时间: 年 月 日户口所在地(详细): 邮编: 现家庭住址(详细): 邮编: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关系: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自愿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壹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具体工作任务为:
(四)试用期内,乙方若请休病假、事假等,试用期限相应顺延
二 、 薪 酬 福 利 和 工 作 内 容第二条 乙方工作期间的薪资如下:1
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转正后工资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相应岗位工作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 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乙方应完成岗位说明书中载明的各项工作任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