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职工,但部分条款根据注明的相关内容执行。2 管理机构及职责2.1 厂办室负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工作检查,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的职工按本标准规定进行考核.2。1.1 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的管理,坚持齐抓共管,实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其所属职工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落实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并加强对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做到全面负责,层层落实.2.2 厂办室职责2。2.1 负责制定公司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月汇总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及全公司的考勤统计工作;落实后予以公布和进行必要的考核.2。2。2 审核各部门的出勤情况、请假手续、考勤方法的正确性,并把不同性质的职工考勤情况报送到相关部门。2。2.3 有权对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执行出入门单、工作服等情况进行督促与劝阻并及时进行登记,并对从中发生阻碍公务的事端有裁决权,对违反制度强行进入者应及时查明身份,给予必要的处理。2.3 各部门的兼职考勤员应负责做好本部门的考勤统计,并有权常常督促检查各班组的劳动纪律及职工请假、考勤情况。2.4 各部门及班组应设专人负责考勤,考勤表要公开放在明显的地方,考勤员必须每天准确、及时并用规定的符号做好考勤记录,仔细做好考勤统计、整理保存考勤资料,如:请假条、调休单、病假条等一切原始资料。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3 管理内容与办法3。1 考勤起讫时间为上月26日起至当月25日止,考勤员必须将当月考勤结算清楚,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于27日前送至厂办室.门卫每月26日将考勤情况报厂办室汇总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按规定在工资发放时统一结算。3.2 工作时间及工资范围规定3.2。1 上下班作息时间由公司制订,各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凡到了上班时间未到工作岗位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无故缺勤者或请假未履行必要的手续均视为旷工。3。2.2 对旷工者,根据其旷工天数厂部扣发当事人每天按 90 元计算(半天为 45 天),按实际旷工天数以此类推,并影响年终评定.3.2.3 未经批准休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连续超过一个星期以上者,企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2.4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