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流程图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草案,并向工会提交 工会与用人单位讨论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事宜,将会议通知、规章制度草案提前 5 个工作日发至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规章制度草案,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大会讨论意见,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协商一致将规章制度向全体职工公示或告知每一位职工后实施协商不一致致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修改意见1.劳动规章制度不由企业单方说了算 案由:某外资企业职工杨某来市总工会反映,《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企业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员工手册进行了修改,但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更没有履行平等协商和公示程序,仅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就下发执行了。杨某问,这样制定出来的员工手册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是一个民主协商、民主共决的双方行为。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根据杨某的反映,这家企业仅仅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就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员工手册直接下发,既没有提交职代会讨论,也没有履行协商程序和公示程序,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手册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另外,假如员工手册里面再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企业在协调劳动关系时,将处于更加被动、尴尬的局面.法规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厂规厂纪不应以处罚为主案由:日前,一位职工到市总工会来,反映其供职的某电子公司《厂规厂纪》中处罚条款过多,总共八大项条款中,就有五大项(计 67 小条)是专门针对职工的处罚条款,余下的另三条分别是上班时间、用餐费用、薪资待遇。这五条条款,第一至第五条分别是:口头警告并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