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购销合同鞋类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签约地址:卖方:签约时间:买卖双方经协商相同,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情愿受买以下标的物,并遵守以下各项条款: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详细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
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存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
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状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买方依据市场状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削减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削减或取消局部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严格遵照买方要求操作
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觉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奢侈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担当
五、质量要求:依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展生产,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明产品本身的确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协作买方进展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担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卖方仓库
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依据实际状况支配是否干脆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
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
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七、交货日期: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
201*年*月**日前交货,全部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