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文档资源★★★本文针对《科斯陷阱初探》一文中的若干推理过程及其结论提出了异议,认为科斯的理论对现实世界确有巨大的指导价值,尤其对于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中国国有企业
关键字:科斯定理产权国有企业改制一
导言在《经济学家》杂志2002年第3期上,刊登了一篇题为《科斯陷阱初探》(以下简称《科》)的文章,作者试图论证科斯定理中存在着“科斯陷阱”这样一种谬误,并据此分析了现实社会中的一些现象,然后提出自己对一些经济学重大问题的观点
但我作为一名刚刚涉足博大精深的经济学世界的学生,与此文却有不同的观点,并运用一些简单的经济学分析工具进行了探讨,然后由科斯的理论联想到了当前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于所谓的科斯陷阱科斯定理有许多种表述方式,如可以表述为“不变性定理”
即:“如果产权被清楚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管谁拥有产权,资源的运用都将相同
”①也即达到了帕累托最优
《科》文批判的即为这一表述,它说,“实际上,权利的界定不同,会导致权利各方所采用的避免损害的方法不同,从而其成本也不同,这样,避免损害的成本与假设不存在损害时的总产值的差值不同,也就是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导致最后的生产总值不同,资源配置结果不同
”《科》文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也是科斯书中使用的例子):有一块地,分成不同的部分分别供牧人来养牛和农民来种地,并且有以下关系成立:牛群的规模(头)谷物年损失量(吨)每增加一头牛造成的损失量(吨)1112223634104假设条件如下1
交易费用为零;2
初始产权界定清晰;3
完全竞争;4
技术条件不变;(一),科斯的论证:设谷物价格为1美元/吨,假设牧人对牛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他将牛群从2头(一任意假定的出发点)扩大到3头,那他必须赔偿农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