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规定 第一条为使公司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规范化,依据公司《预算计划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须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采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时要珍惜爱护,杜绝破坏和浪费。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办公物资是指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第四条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资要统筹计划,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当中,经批准后,按月制订具体计划。第五条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实行集中管理,由总务部负责,具体细则如下:(一) 办公物资的月度采购。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月度费用预算,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填写“月度采购申请单”,将本部门下月需用的办公物资分类填写清楚,并于每月 30 日报至管理会计部,管理会计部审查是否在预算之内。如在预算外,管理会计部要求各部门重新填单,如在预算内,管理会计部签署意见后转总务部后勤组,后勤组根据库存情况和各部门的缓急需要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总务部经理审核和行政总监审批后,由采购员实施采购,同时“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会计部一份,由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二) 办公物资的临时采购。各部门因临时或预算外需要而申请采购时,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本单一式四联,一联本部门留存,一联报财务会计部,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物资管理员。),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准,然后视采购所需金额报相应批准人批准。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及对某些物品的比价工作。(三) 申请采购的审批权限。1、 预算内单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1000 元(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1000 元以上 2000 元(含)以内由系统总监批准;2000 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2、预算外单项资金使用审批权限:2000 元(含)以内由总经理批准;2000 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3、动用 1000 元(含)以下资金由财务会计部经理核准;1000 元以上由财务总监核准。第六条采购工作细则。(一) 采购物资单价在 100 元(含)以下的,由采购员直接采买。采购物资单价超过100 元的,采购员须事先进行市场寻价,填写“寻价单”。单价在 200 元以下的寻价结果由后勤组组长确认;单价在 200 元(含)以上寻价结果由总务部经理确认。采购员根据确认的寻价结果,办理具体的采购业务。(二)采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