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加工合同大米加工合同1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加工地点:第十八条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大米加工合同2甲方:协议编号: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