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井 自 然 灾 害 引 发 矿 山 事 故 灾 难专 项 应 急 预 案1 适用范围本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XX 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已导致人员伤亡(包括涉险事故)或造成一般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 应急救援工作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三类
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雷电、暴雪、低温、寒潮、冰冻、大风、大雾、高温— 1 —等灾害;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矿区积水排泄不畅和洪水冲向矿区会造成洪涝灾害事故,威胁矿主井、副井、矿主要变电所等重要生产部位安全,严重时有可能造成淹井事 故,造成井下大量人员伤亡
台风、冰雹、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可能造成矿井供电线路破坏,引发全矿停电、停风,引发一系列安全事故
矿井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 2 —细化与延伸,综合应急预案是矿井专项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灾害性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矿长担任;技术专家组和抢险救援组主要由副总工程师、救护队、事故单位等单位技术人员组成,主要做好方案措施的制定和现场抢险救援;其他执行综合应急预案“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规定
3 响应启动— 3 —应急领导小组直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1 召开现场应急会议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领导指示,通知各救援专业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应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确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2 信息上报信息上报按综合应急预案“3
2 信息上报”部分的要求执行
3 资源协调— 4 —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经指挥部批准:(1 )由调度指挥中心及时召请专(兼)职应急救